奇特與主流


11月21日 電視台一角

親愛的寶寶︰

到底是每個人都會做的事情,能讓你比較特別?

還是每個人都不會做到的事情,能讓你比較特別?


邏輯上來看,當然是別人不會做的事情,才能令你特別。

如果你會飛,你絕對特別;

如果你會飛還會生蛋,那你特別死了。

但奇怪的是,在我工作範圍裡,最紅的最名利雙收的人,

做到的通常是每個人都會做的事︰唱歌、跳舞、說話。


即使拍電影或電視劇的人,也有同樣的情形︰

最賣座的戲,拍的都是最普通的故事,

辛苦的戀愛、失散的親子重逢、正義對抗邪惡,這些老掉牙的主題。


難道歷來成千上萬的奇人們所擅長的異事還不夠特別嗎?

吞劍的、吐火的、被卡車壓過毫發無傷的、用鼻子吹奏長笛的,不夠特別嗎?

或者,拍戲的人三不五時造出一個匪夷所思的故事,

像是︰有人死了卻不知道自己是鬼、車禍造成兩人的靈魂對調,

不都是很特別的故事嗎?為什麼這些奇特的故事只能偶爾出頭,

卻永遠不會變成主流?永遠不能取代陳腔濫調的愛情與戰鬥。



──本文轉載自2005/11/24  南方都市報──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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